Monday, August 20, 2007

是時候改變了

日前以饒舌歌曲唱馬來西亞國歌且在youtube網絡上播放的黃明志, 受到各界評擊, 特別是友族同胞政治人物, 不但說要引用煽動法令把黃明志抓回來受審, 還公開對媒體說政府要對付Youtube. 但是這位友族同胞却忘了自己並不是 政府”, 具有代表性的首相, 副首相, 還有內閣都沒有任何決定之前, 請某位友族同胞政治人物自重, 先別談煽動法令是否有權引度黃明志, Youtube 可是美國 Google 其下公司, 大馬司法可否越國 制裁” Youtube 都是個問題, 可是 Google 如果要對付大馬卻非常容易, 只要封鎖大馬IP, 所有大馬網站不錄取在 Google 搜查引擎里, 國人不可以使用 Google, 國外找不到大馬網站, 都是非常有效的 報復方法.

另一方面, 眾友族同胞政治人物如此急促對付黃明志, 是否是 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 是不是國人都認為黃明志歌曲里所說的都是 確有此事” ? 友族怎樣認為筆者不清楚, 但大學時期, 筆者和友族新生代朋友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九個月, 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反而覺得新生代朋友和黃明志歌曲里所說的背道而馳. 他的堅毅精神, 做事不偷工減料都令我佩服的五體投地.

Benjamin Franklin / Richard Jackson 曾經說過, "People willing to trade their freedom for temporary security deserve neither and will lose both.", 意思是說 如果人們願意出賣他們的自由(包括民主, 言論) 去換取他們短暫的安全感, 那他們將會同時失去自由和安全感”. 日前某部長說大馬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 那就代表國人被逼失去安全感了.

記得某著名作家的作品里有一個美國人搬家而燒國旗的故事, 地庭照例不尊重國家判他有罪, 坐牢, 他出獄後以到底是民主自由重要, 還是國家的尊嚴比較重要?”上訴最高法院, 最後法院考慮到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而判他無罪, 過後美國人都可以公開燒國旗, 但一定要有警察在場, 不是因為怕他們煽動國家, 而是怕發生火災. 然而我國國慶後在垃圾場堆滿塑膠做的國旗,是否能證明我們愛國?

筆者想帶給讀者的訊息時, 就算引用法令對付宣洩不滿情緒的國人(考慮後適用, 友族也有宣洩不滿的時候), 不滿的國人是依然存在的, 茶餐廳依然有人口沫橫飛. 接受黃明志的道歉, 想方法令各族(不只是三大種族)和睦相處, 提升自己對人對事的態度. 才不會辜負國父多年努力耕耘的大家庭.

“Let us all as one be reminded always of his vision - that all Malaysians would live together as members of one big family”

是時候改變了.

: , 怡保

Tuesday, August 7, 2007